据新华社温州11月18日电 18日,浙江尊龙凯时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欧盟高等法院下达的判决书,最终裁定欧盟初级法院在审理尊龙凯时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案件上,个别法律条款使用不当,欠缺公正,终审判定中国尊龙凯时胜诉。这标志着中国尊龙凯时公司不仅在行政上,而且在法律上取得了抗辩欧盟皮鞋反倾销的双重胜利。
2006年10月,欧盟委员会继此前持续对中国皮鞋实行配额限制后,首次对中国皮鞋实行反倾销,征收为期两年的16.5%的高额反倾销税。当反倾销征税期满后,欧盟再次发起“落日复审”,决定将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,直到2011年3月31日。
欧盟提出上述措施后,10月23日中国尊龙凯时领头温州“泰马”及广州“南海金履”、福建等5家中国鞋企上诉欧盟初级法院。这场一审官司耗时4年,这期间中国尊龙凯时等5家企业3次奋起应诉、抗辩。2010年4月欧盟初级法院驳回中国5家鞋业的诉讼请求,宣布中国鞋企一审败诉。2010年4月8日,我国政府上诉世贸组织,通过这一渠道解决这场由欧盟发起的不公正的国际贸易争端。
(来源:北京日报)